【許淑惠╱台中報導】台中市男子吳東易開設天衛偵防科技公司,因販售具有監聽功能的手機,被依違反《電信法》起訴,但台中地院認定,吳男推銷監聽手機時,有強調可用於防範幼兒遭虐、外遇蒐證、軍警蒐證等合法用途,對現今社會有實際需求,並非用於「無故」竊聽,判吳男無罪。 詳全文:賣監聽手機 男判無罪
0 件のコメント:
コメントを投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