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表示,有些貨車司機為省下幾十元停車費,隨意併排停車,又未注意後方來車就直接開車門卸貨,導致後方機車閃避不及撞上;甚至貪一時之快,將貨車停在紅線上或路口引發交通事故,案例不勝枚舉。 台中市交通大隊提醒,卸貨時若未將貨車停放車格或卸貨區,一旦違停不僅會吃上罰單,因而肇事還會觸犯《刑法》。 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毛國匡說,交通局在部分商家前劃設「卸貨區」,供駕駛人卸貨專用;另貨車也可停放在停車格內,若未依規定停放,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規定可處六百到一千兩百元罰款。 詳全文:遠看細薄難辨 後方應警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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